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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巡察+”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1-04 09: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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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充分发挥巡察在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的作用,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巡察+”方法模式,推动巡察机构与职能部门监督贯通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发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资源互享互用,下好监督“先手棋”。落实情况通报机制,每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办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面对面通报”的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函,并组织召开巡前通报会及时沟通对接,提请通报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等情况。今年各行业管理单位先后向市委巡察组提供有关材料30余份,提出工作建议150余条,为巡察工作做足了功课。

  力量互融互通,建好监督“共同体”。根据每轮巡察任务,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人员选配方案,确保每轮巡察有1至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组长或副组长,每组有1名财政选派干部。截至目前,先后累计抽调纪检监察干部8人次参与巡察、财政局选派9人参加巡察工作,打造干部多岗位锻炼平台,积累监督经验,助力巡察提质增效。

  成果互促互进,唱好监督“大合唱”。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反映问题的重要程度和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分办意见,定期提醒各承办科室及时处理未办结信访件和线索,持续抓好巡察问题线索的审核审批、移交受理、查办处置等工作,自主巡察以来先后移交线索15件,办结率100%,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突破口。同时,落实市纪委监委、组织、巡察“三方”参加领导小组会、阶段汇报会、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集中督导等机制,做实日常监督,形成“巡察+”良性互动。(灵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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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巡察+”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4-01-04

  灵武市充分发挥巡察在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的作用,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巡察+”方法模式,推动巡察机构与职能部门监督贯通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发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资源互享互用,下好监督“先手棋”。落实情况通报机制,每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办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面对面通报”的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函,并组织召开巡前通报会及时沟通对接,提请通报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等情况。今年各行业管理单位先后向市委巡察组提供有关材料30余份,提出工作建议150余条,为巡察工作做足了功课。

  力量互融互通,建好监督“共同体”。根据每轮巡察任务,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人员选配方案,确保每轮巡察有1至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组长或副组长,每组有1名财政选派干部。截至目前,先后累计抽调纪检监察干部8人次参与巡察、财政局选派9人参加巡察工作,打造干部多岗位锻炼平台,积累监督经验,助力巡察提质增效。

  成果互促互进,唱好监督“大合唱”。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反映问题的重要程度和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分办意见,定期提醒各承办科室及时处理未办结信访件和线索,持续抓好巡察问题线索的审核审批、移交受理、查办处置等工作,自主巡察以来先后移交线索15件,办结率100%,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突破口。同时,落实市纪委监委、组织、巡察“三方”参加领导小组会、阶段汇报会、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集中督导等机制,做实日常监督,形成“巡察+”良性互动。(灵武市纪委监委)